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济南市某事业单位招聘15人简章

分享至

某科研院所(事业法人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管理专员等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计划共15人,具体岗位需求及应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线上报名

报名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2025年3月31日12:00。

三、面试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简历筛选、线上面试及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通过现场面试后,应聘人员须携带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进行入职前审核,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未提供体检报告的,视作放弃入职。

五、聘用

1.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