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12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人社〔2015〕49号)、《海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海人社〔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时间、地点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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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
(三)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行政2楼综合办公区)。
二、招聘计划
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7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医师执业资格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三)户籍不限;年龄18~40周岁(1983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18~45周岁(1978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管理,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中心医院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639992;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人才网: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
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
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宁市中心医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