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所属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
(四)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持有生效的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 2024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5年2月。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6人。其中,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人,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天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14人。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3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3月7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qiao.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5年3月25日9:00-3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5年3月7日12: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接收邮箱为jntqqwjjzzrsk@jn.shandong.cn,发送后当日致电0531-85951427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卫生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