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引计划
计划自2024年8月至2027年7月,引进100名医生岗位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学位)。具体专业及其他相关要求以每年发布的简章为准。
二、相关待遇
按照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对引进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70-90万元的生活补助,具体待遇如下:
(一)安家费。提供40-60万元(税后)安家费。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入职报到三个月内发放60%,一年后发放40%。安家费分为ABCD四档。
A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第1位)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 10或累计SCI影响因子 30,或近五年主持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位)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提供安家费60万元。
B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第1位)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5篇及以上论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 8或累计SCI影响因子 20,或近五年主持过一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提供安家费50万元。
C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第1位)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论文单篇SCI影响因子 5。提供安家费45万元。
D档: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能胜任临床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供安家费40万元。
(二)生活津贴。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五年。
(三)进修学习。本人每年可自主选择到国内一流医院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进修学习,优先安排出国进修、长期进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相关费用按照医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给予报销。
(四)科研基金。医院鼓励支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科研工作。根据安家费待遇ABCD四个档次,分别安排科研启动经费90万、70万、50万、20万。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医院《关于科研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享受一个月的专职科研时间,用于专职进行科研相关工作。
(五)人才公寓。婚前免费入住医院提供的人才公寓。
(六)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参加人才工程申报、评先选优等工作。
(七)职称晋升聘任。参加副高级职称晋升申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取得副高级职称后首次参加岗位竞聘时予以优先聘任。
(八)工资和绩效待遇。全系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按照上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九)博士后培养。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有在校学习期间未完成科研课题的,有申请进入我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课题接续研究和博士后培养的权利,出站后再办理入职手续。在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博士后培养期间,待遇比照在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有关待遇就高原则执行。
(十)生活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高层次人才查体套餐;报销探亲假往返交通费用,具体报销标准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配偶为医学专业的解决配偶工作问题,配偶为非医学专业的,医院协助解决工作问题;协助办理子女户口随迁、入学入托。
(十一)其他待遇。来院考察、面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有关规定由医院报销;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上级和医院规定的其他待遇按照规定执行。
引进的在职博士学位人才相关待遇,按照我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特殊情况采取 一事一议 的方式,由医院研究确定。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8306307766,15163104061,0631-38066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