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8-23 22:06:53 关注:32667次
专业要求: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
发布时间:2021-08-23
职位类型:教师/教学研究类
年龄要求:详情见公告
性别要求:不限
职称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
用人部门:机电工程学院
工作经验:不限
工作性质:全职
招聘人数:1
应聘条件:
不限
应聘办法
引进范围
(一)学科领军人才:在学术领域有重大成果、高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长年招聘,可不受计划限制。
(二)学术带头人:学术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高水平研究成果。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青年人才:海内外优秀大学博士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报名情况简表》(附件3),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简表发至学校邮箱qaurczp@qau.edu.cn和《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人才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xx学院+xx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博士导师或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青岛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在职人员提供确有困难的,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6)所获得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初审通过后组织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招聘政策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工作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供待遇和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科研启动费。或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相关待遇和工作条件。
(二)青年人才
根据人才科研学术水平提供安家费10-80万元,科研启动费5-100万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环境,根据学科方向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
(三)其他待遇
引进人才可享受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相关待遇。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青岛市1200元/月的住房补贴。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落户青岛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海内外博士研究生,青岛市将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5万元。对就职于我校的博士可申请购买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商品住房,满8年后,无偿赠送30%产权。
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附加文档
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 xwliu@qau.edu.cn
手机:136586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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